親愛的PA點了我…
遊戲規則:
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博客裡寫下自己的答案,
然後去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,再加上一個你的問題,
仍然組成20個問題,傳給其他8個人,
列出其他8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,
還要到這8個人的博客裏留言通知對方——
你被點名了.被點名者不得拒絕回答問題,
完成遊戲的人將會永遠得到大家的祝福。
這8個人要在自己的空間裡註明是從哪裡接到的,並且再傳給其他8個人,
讓遊戲繼續下去,不得回傳,被點到名字的人將會得到大家的祝福,
並且所有美好的願望都會在不久的將來實現 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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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宜庭點名。】
* 點 名 規 則 :
﹝壹﹞被點名的朋友要回答所有的問題
﹝貳﹞之後再多加一道題目上去(要留小名)
﹝參﹞最後再點十個好朋友繼續傳下去(注意~被點名的人不能重複)
﹝肆﹞目標:一百萬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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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小乖點名。】
* 點 名 規 則 :
〔壹〕傳給10個人 ( 不可回傳 or 重複 )
〔貳〕照內心想法打
〔參〕被點到不可不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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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被點到了...
為了不被當 不失去重要的東西 開始...
詛咒76問..* 遊戲規則 :
【 回答全部的問題,且回答完整 】
【回答完之後必須點名
10個人與妳一同參與這個遊戲】
切記未遵守規則者,
必定會段考科科不及格+被當掉+感情不順+
作弊被抓+錢包不見+手機摔壞+走路摔跤+
半路被狗咬+失去最重要的東西。
[ 01 ] 這是誰傳給(妳.你)的: 笨蛋
沐浴乳(小心把你賣掉)
[ 02 ] 怎麼認識的: 我們都是可愛的
海山402小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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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, 請整頁複製
B; 在點名之前,請先在對方留言板上留下以下文字:
『恭喜您中了大獎!請至本人報台領取獎狀一張!』
C, 請點5個人
D; 此為「友誼」篇,點名者必須點出5位友達,
並且附贈近期內最愛的圖片一張。
E, 請務必認真回答,並遵守以上規則。
§ 關於我 ,
《1》
Q:填寫此獎狀的感想或感覺?很討厭嗎?
A: 啊?又要填寫囧好久沒寫了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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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篇文章引用【sharonwhite】
遊戲規則:
1.必須發表一篇文章,把所有愛的問題都答出來。
2.寫完所有愛的問題後,請點名5位的幸運的朋友繼續串聯下去!
點我的人:沒人點我
◎ 填寫日期:2006/01/07
◎ 愛的角色:敢作敢當、勇敢正直的腳色
◎ 愛的動漫:Nana、芳鄰同盟、東京茱麗葉
◎ 愛的漫畫家:北川美幸、矢澤愛
◎ 愛的食物:蛋包飯、酥皮濃湯、烤焗、拉麵、港式點心
◎ 愛的音樂:目前喜歡聽『隱形的翅膀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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